大家都知道,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医保和社保费的。
但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领取失业金期间虽然可以不用缴纳医保和社保费,但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您知道吗?
下面就此问题给大家解析如下: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可以不用缴纳,统筹部分由政府出钱为失业人员缴纳。
所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虽然可以不缴,但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缴费年限,却是不给参保者连续计算的。
也就是说,参保者领取失业金期间,虽然允许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但这两年是不给参保者连续计算医保的缴费年限的。
二、对于社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只是可以停止缴费,但政府不负责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
所以参保者停止缴费的这两年,社保的缴费年限也是不给连续计算的。
所以建议参保者,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经济能力允许的话,社保最好不要停止缴费。
因为停止两年缴费没有任何的意义。
国家之所以允许你停止两年缴费,是因为考虑到参保者失业期间没有能力缴费,所以才允许你缓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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