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江西省教育厅下文,通报了第三批6起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案例,师范类大学郑老师犯的错令人细思极恐,中学老师体罚学生受轻罚却有网友为他鸣不平。同样是违规违纪,不同的态度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逻辑?
来看看这6起案例,聊聊案例的背后、处理的依据和网友的态度吧。这6起案例分别是:师范高校老师连犯三错、职院辅导员用学生牟利、有偿补课一月收入过万、校外机构兼职获取报酬、帮人招生收取报酬过万、体罚学生竟能收获同情。
一、师范高校老师连犯三错
上饶师范学院的郑老师,作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教师,一在自媒体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二在授课过程中使用不当教材;三与在校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他被取消教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岗位等级降到最低。
我认为,前两个错误是脑袋不正,屁股太歪,最后一个错误是禽兽不如、枉为人师。虽然没被逐出校园,但成为校园里的过街老鼠,长年累月遭冷眼和嘲讽,也够他难受很多年。
二、职院辅导员用学生牟利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刘、赖、祁、李、张五位辅导员可谓生财有道。组织学校的127名学生去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赚取中介费17145元。你们哪是辅导员?你们这不就是中间商?这下好了,五个人都被记大过了吧?
类似的事,其实并不少见,还记得2021年新疆某职业院校里发生的事吗?同样是高职的老师,同样是把学生看成是自己可以一手掌握的资源,用资源去交换利益。同学们,买书、买课就能更容易通过;同学们,考证之后跟企业签署用工合同,对你们有好处。这些话听上去让人寒心呐。
师字加上竹字头,便是筛字,这几位辅导员把学生扔到筛子上,筛来筛去,总能筛出点金银。筛的过程中,他们恐怕还不忘把师字加上反犬旁,化身狮字,对学生们威逼利诱吧?有意思的是,带头的刘老师还担任着学院团总支书记,这一下职务也没了吧?
辅导员应该是贴心的,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协助校方安排工作。辅导员不该是狡诈的,榨取学生的金钱和劳力,换取自己口袋中的金银财宝。
三、有偿补课一月收入过万
南昌市进贤县青岚学校的涂老师,从9月初到国庆节期间给自己班的孩子辅导,短短一个月,收了12500元,被记过。
我想问问,这12500元恐怕是不交税的吧?这12500,比一个月本职工作的收入可高多了吧?各位看官,如果你的副业(先不管是否合法合规)收入远超主业,你们还能把主业当成主,把副业当成副吗?如果你能做到,说明你的精神力十分之强大!
四、校外机构兼职获取报酬
九江市的周老师、李老师、淦老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获取报酬,被记过、通报批评。结合上面南昌涂老师的案例来看,这两件事刚好是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违规补课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校外机构上班,一种是自己在学校外面开班。
五、帮人招生收取报酬过万
萍乡市孔老师去帮着民办幼儿园做管理和招生工作,收了15000元的辛苦费,被党内警告、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六、体罚学生竟能收获同情
最后的这个案例,是最值得我们思考的。吉安市的邓老师多次对多名学生实施打耳光等体罚行为,被警告。说实话,这处罚不重,可评论区里有很多人为他鸣不平。
有人问:一个班里如果有一名学生在老师正常教学时,捣乱,扰乱课堂秩序,影响其他同学,老师管不管?
这个问题问得有意思,教育厅的通报措辞很明确,多次的意思就是体罚不止一次两次,多名的意思就是被打的孩子不是一个两个,打耳光等的意思就是体罚的形式不仅限于打耳光。这跟问题中的偶发事件似乎完全不是一回事吧?你在提问之前,真的看明白通报中的叙述了吗?
这位网友还问了一个问题:我们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体罚,但也请你规定如此犯了错的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很有意思,看起来提出问题的似乎也是一位老师。那么在你的眼里,是不是学生犯了错,只有打和不管两种处理方式呢?换句话说,碰到让人挠头的学生,除了打,老师只能选择不管吗?
另一位网友说:老师都喜欢听话学习好的学生,只会对调皮捣蛋的学生上戒尺,这说明老师是有责任心,若这也受到惩罚实为不当,碰到妈宝男,想教又不敢管,那多事不如少事,放任自流好了。
这段话基本上跟上一位网友立场相同,打代表了责任心?那我想问,不打学生也能管,还能管好的老师,算有责任心还是没责任心呢?算不算责任心的更高境界?如果除了打,就只能放任自流,那是老师的悲哀,还是教育的悲哀呢?
还有两位网友的观点一致,那就是从小被体罚、被打过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强,我们都被打过。
我也挺想问问这两位朋友,你们是不是认为自己被打是一种荣耀?心理承受能力强跟被打过有关系,这个归因是通过什么方式建立的?没被打过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就不行吗?锻炼心理承受能力,只能通过打吗?那人和动物有何区别?因为被打而导致长久心理创伤的人,都被你们选择性无视了?
每次碰到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总会有教育工作者跳出来质问:那你告诉我,孩子太顽劣,不打怎么办?
容我说两句话,警察维护治安,他们从不会问我们,犯罪嫌疑人该怎么抓捕?医生救死扶伤,他们从不会问我们,危重病患该如何抢救?教书育人是老师的工作职责,如何用非暴力的文明方式教育学生,难道不应该是社会大众来咨询老师们吗?
老师的工作是有规矩的,接受了一份职业,自然就代表接受了这些规矩。江西省教育厅的通报中,详细列出了处理每一位老师的依据。
七、了解依据时时学习精进
在这一份通报当中,被提到最多的分别是《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到了4次)、《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提到了4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提到了3次)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到了2次)。
这些规矩,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了解的。咱不能在就职的时候接受了规矩,就职之后不拿规矩当回事,出了问题还要反过来踩几脚规矩,这不厚道。
对于以上6个案例,你怎么看?你认为体罚和惩戒是一回事吗?你认为多次、对多名学生、用不仅限于打耳光的方式体罚的老师,该被如何处理呢?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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