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0月29日0时起,解除吴滩镇农贸市场、民阜街200号附745号、迎宾路186号、下河街25号中风险区。
解除后,江津区全域已无高、中风险区。
西北地区吴滩、石门、油溪和朱杨镇全域,德感街道农村地区,白沙镇长江以北全域恢复常态化防控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验码、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从市外来津返津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未尽事宜,以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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