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烤肉店打人案五人被捕(回顾唐山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抒情君 62

该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被视为挑战大众的安全底线。

唐山烧烤店事件完整版

据媒体报道,6月10日凌晨,在河北唐山一家烧烤店门口发生一起暴力打人事件,疑似男子搭讪女子失败引发肢体冲突。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监控视频显示,在烧烤店内,一名绿衣男子搭讪一桌正在吃饭白衣女子,手抚摸该女子背部,遭到该女子训斥,并将其推到一边。

绿衣男子掌掴白衣女子,白衣女子手持酒瓶反击,白衣女子同伴也上前帮忙。绿衣男子的同伴也上前加入冲突,白衣女子等人被多人殴打。在烧烤店外,白衣女子被绿衣男子同伴拽着头发拉出店外,随后几人对白衣女子进行脚踹头部、脸部。有人喊别打了,几名打人男子离开。整个冲突过程持续3分钟。

警察到了,那几个打人的男的都跑了。一个女的躺在地上,被担架送上救护车了。一名目击者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该目击者表示他刚看到了监控视频。他向大河报•豫视频 记者回忆,10日凌晨2点多他听到吵闹声,看到有人在一烧烤店门口打架。他介绍,几名打人男子听起来不像(唐山)本地口音,打人后便离开了。周围有群众帮忙报警、打120,随后警方和救护车相继到场,受伤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

6月10日晚,唐山警方通报,当日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6月11日凌晨,唐山警方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警方通报,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6月11日上午,新京报我们视频记者从河北警方权威人士获悉,唐山打人案3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落网。至11日下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目击者:打人者动手时应该是清醒的

事发时同在烧烤店内的陈小姐(化名)目击了整个打人过程。

陈小姐称,根据自己在现场的观察,双方并不认识,动手的男性口音带有明显的唐山色彩。另外,她并不认为这些男子当时处于酒醉后行为失当的状态。在看过监控视频后,陈小姐特别提到视频中对同伴动手的白衣男子,他根本就没喝多,他知道打错自己人以后,立刻去对这个女生进行了安抚,抱了一下这个女生,我觉得他没有喝多。

目睹殴打事件后,陈小姐报了警。担心被打女生的情况,她和朋友在离开烧烤店后又返回,看到烧烤店门口有警车停靠,才放心回家。

唐山打人案抓捕细节:公安部部署

经唐山警方全力工作,6月10日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当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11日凌晨5:15消息:

经唐山警方连夜开展工作,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后,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

6月11日下午,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起底唐山事件嫌犯:有人刚出狱不久

目前,9名涉案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中多人有前科劣迹。邢涛介绍,有前科劣迹的5名涉案人员,其前科多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据当地市民反映,警方披露的主要嫌疑人之一陈某志,即绿衣男子,系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企查查平台显示,陈某志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陈某志曾为一犯故意伤害罪涉案人提供拘禁住所。在所属日期为2019年3月的该案二审裁定书中,陈某志被标注为刑拘在逃人员,但文书网上未披露后续详情。而上述涉案人名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与本地市民指认的本案另一主要嫌疑犯刘某同名,该信息未获警方确认。

据2018年12月20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路北区法院认定,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刘某伙同他人(身份尚未查清),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刘某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等。

后刘某等人将其强行带上一辆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陈继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12时许,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2019年3月1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路北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

而多位唐山当地市民反映,上述被告人刘某,即为路北公安分局通报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刘某,该信息未获警方确认。

记者注意到,刘某和陈继志还共同涉及了一起交通纠纷案件。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4日22时7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刘某驾驶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唐山一中对面路段时,与沿翔云道由西向东行驶的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桑塔纳牌出租车、奥路卡牌小型面包车、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及路边停放的大众牌小型轿车、路虎牌小型普通客车和沿翔云道由东向西行驶的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道路中央护栏、树木、上述车辆不同程序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刘某弃车逃离现场。

此次事故经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其他车辆号牌的车辆超速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系被告陈继志实际所有。

同时,记者注意到,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下发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1日出具的刑事裁定书均显示,对于陈继志的状态标注为刑拘在逃。

记者注意到,在美篇上有一个名为路北巡控的账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发布45篇路北分局相关信息。其2019年7月3日发布了一起发生于2015年12月12日的案情,和上述案件高度一致。

其中提到,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商某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四名男子打伤,后该四名男子用车将其拉到一个大院继续殴打。打完之后他们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接警后,光明里派出所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陈继志等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逐个上网追逃。经过大量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刘某、陈继志等纷纷落网。

6月11日11时23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四份通报称,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6月11日14时26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五份通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据媒体报道,上述涉案人员陈某亮曾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2020年12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陈某亮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后被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

6月11日,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的涉案施暴者中,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记者多次拨打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电话了解相关情况,均未接通。

6月11日22时53分,廊坊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指定管辖意味着什么?

该案为何由廊坊警方异地侦办?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分析,异地管辖的主要原因在于某一案件实施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可能导致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机关的整体回避,所以需要改用异地管辖,保证案件审理公正性。

打人者如何判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多位受访律师表示,无论是从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来看,这个案子都应当依法严惩。同伙多人殴打,是否涉黑,也希望办案机关依法严查。

(以上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大河报、新京报、中国普法、海报新闻、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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