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自古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因为鹿的外观美丽、性格柔顺,一向被中国人视为带有祥瑞性质的动物。《诗经.小雅》中第一首诗就是《鹿鸣》,开头便用起兴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渲染出一种吉祥和谐的气氛。鹿作为一种祥瑞之物,代表着福气,鹿和福禄的禄意义相通,因此逐鹿中原即追逐禄(权力)于中原。
《管子》中记载:诸侯之礼,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指在与各诸侯国的礼问当中,齐国以豹皮送给小国,小国以鹿皮回报齐国)这说明在管子生活的时代,鹿皮可以作为诸侯之间交往的重要礼物。遇到朋友有喜事,人们会带上礼物前去庆贺。庆的繁体字写法是慶,字形从鹿、从心、从夂(夂是两只脚走路前往之义),因此庆的本义即指带着鹿皮和美好的心愿,到朋友家里去庆祝贺喜。
三国谯周《古史考》说: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 俪皮就是两张鹿皮。伏羲氏制定男女对偶的婚配制度,以鹿皮作为结婚的信物,送俪皮表示希望成双成对,因此夫妻又称伉俪。(丽的繁体字为麗,意思是两只鹿,加亻为俪,指对偶。因鹿形态优美,故麗引申有美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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