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宁夏人符合条件的东胜家庭速申请(我已经帮你们整理好了)

抒情君 14

要说最近小编收到最多的留言是什么

那一定是

我从xx来鄂尔多斯会不会隔离?

这不

鄂尔多斯各旗区发布了最新政策

这些市外来返鄂尔多斯人员需要隔离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东胜区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东胜发布2022年10月8日9:26分公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东胜区实行静默管理的通告

〔2022〕2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1日9时,东胜区实行为期3天全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相对静默管控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全区所有人员非必要一律不离城、不出门、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所属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要求,积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采样,即采即回。

二、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值班值守人员、医务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

三、对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管理措施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涉及市民基本生活、民生保障服务、城市基本运行、物资运送流通、能源保供的水、电、燃油、燃气、供暖、通讯、物流、快递、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以及工业企业、建筑业、餐饮单位等企业允许正常经营,相关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有序流动,但必须闭环管理。

2.景区景点、文化场所、娱乐场所、运动场所等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外卖业务正常,餐饮行业禁止堂食。

3.主城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高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四、城区内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简办。

五、城区出入口实施不进不出管控措施,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除以上允许流动的人员、车辆外,原则上其他所有人员、车辆禁止流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暂时停运。

六、城区内各类药店、诊所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七、在静默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

八、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九、静默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目前,城区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康巴什区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康巴什发布2022年10月7日22:06分公布: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目前,我国正在流行的主要毒株奥密克戎传播力和隐匿性更强,对防控提出了更大挑战。所有市外来(返)鄂尔多斯人员以下措施请一定要注意务必主动配合上报,不隐瞒行程。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和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市;抵达我市后,建议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二、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建议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三、自本提示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市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四、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即日起,所有返(进)鄂市人员一定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如实向目的地指挥部或社区、单位报备,严格履行落地检,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咽干、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就医。

六、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行程报备、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还要注意社交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提醒: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市外旅居史人员返康后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自觉落实核酸检测措施,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咨询电话: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康巴什区疾控中心0477-8390027

青春山街道0477- 8580833

滨河街道0477-8583361

哈巴格希街道0477-8595199

康新街道 0477-8394803

伊金霍洛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伊金霍洛旗发布2022年10月8日17:23分公布: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77号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8日起,全旗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对人员流动和聚集的管控。

一、我旗全域执行临时封控措施。

二、新疆、西藏、宁夏、呼和浩特等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集中隔离,其间开展1天1检。

三、除上述地区外,市外所有已经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开展1天1检。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执行集中隔离。

四、出入旗内各类场所、机构及乘坐交通工具,均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查验不到位、防控不力的场所,立即依法停业整顿。

五、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类重点风险人员须严格实施1天1检。

六、全旗快递物流行业一律暂停营业,从业人员建议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1天1检。

七、城区内各类药店、诊所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旗、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阿勒腾席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9144

乌兰木伦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30203

伊金霍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1032

札萨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51014

纳林陶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71099

红庆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21337

苏布尔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3166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0477—8681617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0477—8687110

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868429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乌审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乌审旗发布2022年10月8日06:34分公布: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4号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在入旗第一落地点扫场所码、进行落地核酸,并由疫情防控检查点推送至所在地社区(嘎查村),由社区(嘎查村)具体负责转运并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

二、从市外及市内有阳性感染者的旗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开展1天1检。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旗人员,按照属地社区(嘎查村)管控要求和填平补齐原则,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开展1天1检。已经入住酒店的上述地区来(返)人员就地落实隔离管控。

四、往返或途经我旗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运输的司乘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进入我旗后,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落实。

五、即日起,出入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并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卡,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允许进出相关场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旗各行业场所场所码扫码、验码以及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情况开展地毯式集中督查检查,并依法对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予以停业整顿

六、根据应检尽检要求,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类重点风险人员实施1天1检,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七、图书馆、博物馆、文体馆、羽乒馆、健身房、棋牌室、网吧、电影院、洗浴场所、KTV、夜市等人员密集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

八、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简办。

九、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乌审旗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乌审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52161

纳林河产业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60717

嘎鲁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3380

无定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60221

苏力德苏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20007

乌兰陶勒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52004

图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10072

乌审召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47988

乌审旗疾控中心:0477—7212784

杭锦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杭锦旗发布2022年10月7日16:28分公布:

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的通告〔2022〕27号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自10月7日起,全旗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V级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2022年10月7日起进入响应期,终止响应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公众聚集活动,严格出入人员管理,非必要不离开杭锦旗、不返回杭锦旗,减少跨区域跨旗区出行。确需进入我旗人员要提前关注杭锦旗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二)全旗范围内大型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促销活动等集体活动暂停举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三)KTV、棋牌室、网吧、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洗浴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四)各类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登记,实现人员可追溯,所有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人。

(五)全旗所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要求,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

(六)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杭锦旗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四)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杭锦旗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621071

杭锦旗疾控中心:

0477—6911110

杭锦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87060

锡尼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86224

伊和乌素苏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31115

巴拉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52052

呼和木独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61005

吉日嘎朗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871071

独贵塔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2276709

塔然高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911005

鄂托克前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鄂托克前旗发布2022年10月7日22:41分公布:

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的通告〔2022〕50号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有关规定,经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10月7日起,全旗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V级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2022年10月7日起进入响应期,终止响应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公众聚集活动,严格出入人员管理,非必要不离开鄂托克前旗、不返回鄂托克前旗,减少跨区域跨旗区出行。确需进入我旗人员要提前关注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二)全旗范围内大型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促销活动等集体活动暂停举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三)KTV、棋牌室、网吧、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洗浴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四)各类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登记,实现人员可追溯,所有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人。

(五)全旗所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要求,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

(六)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鄂托克前旗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四)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

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鄂托克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鄂托克旗发布2022年10月8日12:00分公布: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8日起,全旗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对人员流动和聚集的管控。下达命令如下:

一是原则上我旗全域执行不进不出措施

二是新疆、西藏、宁夏、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1天1检。

三是除上述地区外,市外及市内涉疫地区所有已经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开展1天1检。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执行集中隔离。

四是即日起,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执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1天1检。

五是出入旗内各类场所、机构及乘坐交通工具,均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查验不到位、防控不力的场所,立即依法停业整顿

六是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类重点风险人员须严格实施1天1检。

七是邮政快递公司从业人员立即就地管控,一律执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开展1天1检

八是除国省干道等设有疫情防控检查站的路口通行外,所有入旗、入嘎查村的小路全部封堵。

九是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准格尔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今日准格尔发布2022年10月7日17:51分公布: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新疆、西藏、宁夏疫情外溢多地;我区的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疫情外溢;我市几个旗区出现病例,而且有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行程复杂,给我旗造成疫情风险隐患,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经济发展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即日起实施如下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政策: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和呼和浩特市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旗;抵达我旗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二、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三、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按照我旗疫情指挥部原通告执行。

四、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杭锦旗等地未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0月7日调度会议要求完成后续三轮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近期不来我旗,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抵达我旗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五、达旗来(返)我旗人员,无法提供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近期不来我旗,可以提供3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管控措施。市内其他旗区来(返)我旗人员参照上述管控措施执行。

六、自本提示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旗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七、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八、即日起,所有来(返)准格尔旗人员一律按照我旗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如实向目的地指挥部或社区、单位报备,严格履行落地检,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咽干、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就医。

九、广大居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行程报备、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还要注意社交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各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值班电话

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477—4925160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0477—3971105

布尔陶亥苏木0477—2227014

十二连城乡0477—2239200

暖水乡0477—4758011

薛家湾镇0477—4212173

沙圪堵镇0477—4921009

大路镇0477—4853004

准格尔召镇0477—8121202

纳日松镇0477—4630148

龙口镇0477—4896982

魏家峁镇0477—4896446

蓝天街道0477—4893760

兴隆街道0477—4881820

迎泽街道0477—4892138

友谊街道0477—2228882

达拉特旗

下列防疫政策来源达拉特旗发布2022年10月7日23:24分公布: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新疆、西藏、宁夏疫情外溢多地,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复杂,我市几个旗区出现病例,且部分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行程复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压力较大。为切实做好全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秩序,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即日起实施如下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政策: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秦皇岛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旗;抵达我旗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2检的核酸检测。

二、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三、其他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杭锦旗、准格尔旗人员建议近期不来我旗,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次间隔24小时),抵达我旗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五、自本提示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旗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六、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七、即日起,所有来(返)达拉特旗人员一律按照我旗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如实向目的地指挥部或社区、单位报备(鄂尔多斯健康宝),严格履行落地检,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咽干、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嘎查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就医。

八、广大居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开我旗;同时,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行程报备、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此外,还要注意社交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上述管控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7日

鄂尔多斯国际机场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机场航班航线变动频繁,请广大旅客随时登陆航空公司官网或拨打鄂尔多斯机场24小时客服电话0477-8901111咨询。

鄂尔多斯客运总站

鄂尔多斯客运总站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全线停运,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交集团东康公司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在主城区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的通告》[2022]27号文件结合东、康、阿三地疫情实际防控检查要求,我公司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早晨安排全体驾驶员进行核酸检测,故各线路发车时间延迟至8:20开始。另,由于康巴什入口处从10月7日起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对所有车辆出入进行严格管控。如明日继续进行防控检查,我公司K21、K22、K24、K26、K27、K28、K30将全面停运,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恢复,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周知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477-8373825

关于东胜城区公交线路停运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东胜区疫情指挥部关于东胜区实行静默管理的通告[2022]28号,东胜区所有公交线路于2022年10月8日12点前停止运营,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请市民实时关注天安公交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0477-8373825实时了解公交资讯。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出行必看

康巴什疫情指挥部:当前康巴什区实行旗区间控制流动,区内正常流动,风险点有效管控防疫措施。故10月8-10日,各进入康巴什路口将实行封控,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康巴什;凡持有康巴什本轮核酸检测标识的,可离开康巴什,但三日内不得返回。

10月8日,东胜区出行有变化:今日东胜区开始实行静默管理,进出城卡口全部启动,除了保障能源、民生物资等车辆,以及医务人员人员外,其他一律不允许进出。

伊金霍洛旗:阿大线,阿圣线,阿四线,阿成东线,阿成西线可以放行外出车辆,进 入车辆和所住地社区报备可以进入,同时检查当日核酸阴性证明。

荣乌高速:目前收费站出入口封闭,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

及时报备登记,共筑安全防线

继续保持高度防护意识

危险源于大意,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责编丨张永生编辑丨孟桂荣

来源丨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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