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酒泉市文物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通知,公布了第一批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今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酒泉市文物局于2016年10月启动了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
据介绍,第一批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
酒泉城墙,又称明城墙,位于酒泉军分区院内,南北走向,残存长度142米,占地面积2556平方米,为明洪武二十八年所筑;酒泉胜迹碑,位于西汉酒泉胜迹内,碑身自上而下刻有西汉酒泉胜迹字样,系清宣统年间所立;一个地窝遗址,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永丰村东南11公里处,遗址中心有夹砂红陶片及红衣黑纹彩陶片,对研究本地区齐家文化、四坝文化聚落分布具有重要意义;南破城城址,位于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双古城村西北5.7公里处,初考为汉代城址,周边文化层分布密集,人类活动痕迹明显,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茨湾营城址,位于金塔县鼎新镇芨芨村南21.5公里处,四周散见少量黑釉残片,初考为明代遗址,对研究明代城址建造技术和规模具有一定价值;大墩湾遗址,位于玉门市清泉乡清泉村火烧沟遗址南侧,地面散落有红陶片、彩陶片、石斧等,与火烧沟遗址属同一文化类型,研究价值较高;西骟马城遗址,位于玉门市清泉乡清泉村3组骟马河西岸120米处,建于西汉时期,为屯兵之地,城内外散落许多骟马文化类型的残陶片,文物种类丰富,对研究西部历史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西域城遗址,位于玉门市玉门镇东渠村委会西南1公里处,史料记载遗址始建于明代,清康熙年间曾作为靖逆卫城的辅城,对研究明代、清代靖逆卫城及周边地区军事防务有重要参考价值;天津卫塔,又名宣统白塔,位于玉门市赤金镇金峡村5组西北塔尔梁戈壁约1公里处,塔高14米,建于清宣统年间,为研究清代佛塔构造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老君庙,位于玉门市老市区南坪一村石油河东岸50米处,始建于清同治年间,后屡次被毁,2001年整修扩建,先后被命名为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精神教育基地;舍利塔遗址,位于瓜州县锁阳城镇常乐村2组南1公里处,塔高9米,据其建筑风格,初步判断建于唐代,是瓜州县现存较早的古塔遗址,对研究早期宗教文化具有重要价值;成城湾堡遗址,位于敦煌市莫高镇五墩村大泉河道成城湾水沟南岸,北距莫高窟2公里,遗址对研究敦煌五代十国城堡建筑形制和布局有很高价值;柳沟岩画,位于肃北县马鬃山镇公婆泉村委会东南35公里处,主要分布在大马鬃山山脉中段柳沟河沟东面的黑色峭壁上,内容主要表现为雄鹿、野驴、骆驼、盘羊等,初考为春秋至西汉中期所刻,对研究该地区早期历史文化、宗教思想和自然环境提供了实物依据;公婆泉军事要塞遗址,位于肃北县马鬃山镇公婆泉村委会西南1公里处,该遗址是民国以来扼守中蒙边界的重要据点,对于研究西北地区民国时期军事防御体系建设及淡比加森事件具有重要价值。
(本报记者马学全)
特别声明:文章来源用户上传并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