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与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签订的《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项目合同书》、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与武汉市科创之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签订的《外省高校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项目合同书》,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对拟拨付2021年度支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外省高校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尾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2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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