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未完待续之前
生命中,只有遇见,不需未雨绸缪。该来的,千山万水,再远都不会缺席。
我和他,在同一大学读书,同级同系不同专业,我在二楼,他在三楼。我们都知道对方,却从未说过一句话,因为他是我舍友的男朋友。
第一次听说他的大名,是在他追求舍友的时候。舍友是一个温婉美丽的女孩,皮肤白皙,脸蛋红润,有一双灵动的大眼和一副甜美的歌喉。那晚,宿舍里因为要不要舍友接受这个男孩展开了一场热烈的讨论。焦点在于他给舍友发了一条短信,说如果不答应做他女朋友的话,他第二天早上就从教学楼顶跳下去,以后再也看不见他了!
这样的追求方式的确很惊吓,让人瞠目结舌。从未谈过恋爱的舍友还是纯洁的一张白纸,面对这突如其来带有恐吓性的逼宫,显得惊慌失措,犹豫不决,这才请我们帮忙支招。我们三个一会说如果真的喜欢,就答应吧;一会又说不能答应,这个男孩脑子肯定有问题。我感觉这太可怕了,书上都不是这么写的嘛。
善良的舍友很害怕,万一他真的跳下去了那可怎么得了,岂不是害了他?到时候该怎么跟他的家人交代?我敢肯定,那一晚上她是全世界失眠者之一。心动、好感、情窦初开、担惊受怕的舍友经过一番心乱如麻的思想斗争之后,最终答应了他的追求。
第二次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书法。他写得一手好字,飘逸洒脱,清澈有力,细腻流畅。我很欣赏那些写字好看的人,因为书上说字如其人,我就喜欢看字猜性格。他的字,迷惘中夹杂着渴望,克制中涌动着火热,中规中矩又寻求突破,清新淡雅又缠绕纠结。我不禁好奇:这样的男生怎么会和跳楼扯上关系?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第三次,我记住了他的眼神。一天中午,我去食堂打饭,手里抓着饭盒一路低头匆匆地往前赶。不经意的一次抬头,我的目光扫向了对面从食堂里肩并肩出来的他们。正巧,他也看到我了。匆匆转移视线,我知道打招呼会令舍友害羞,所以就很默契地擦身而过。来不及仔细打量他,只感觉这样一个戴着眼镜,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慌不忙,斯文拘谨,还有点才气的书生男孩,跟舍友还蛮般配的。
只是,那一秒钟对视的眼神,奇怪,又奇妙,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
直到几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坐常坐的那班公交上班。我喜欢靠窗坐,因为窗外吹进的新鲜空气不会让我晕车。车厢里在播放音乐,忽然一首旋律优美又忧伤的歌曲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一听,歌词大概是: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竟然出现了他的名字,他的模样,他的眼神!我莞尔一笑,噢,原来如此。
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呢?也许吧。
自那一次偶遇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只是偶尔从舍友口中听起他的名字,他们的故事。
4年过去了,毕业,工作,发生了好多事情,但这一切,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一日。我和许久未见的同学相聚,不知怎么的同学就提到他的名字了!我也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头脑一发热,就鬼使神差地向同学要了他的QQ号,还加为了好友。
那段时间 ,我生病了,没有上班,所以在家有一茬没一茬地跟他聊QQ。令人讶异的是,我们居然聊得来,好像个熟悉的老友,聊什么都觉得顺其自然。他喜欢冷幽默,总会冒出一些金句逗我扑哧一笑。进入他的空间,我发现他不仅字写得好,文章也颇有风格。他喜欢唐诗宋词,文章也是错落有致,合辙押韵,耐人寻味。那透出的漂泊思念、悲伤孤独,反倒激起了我那颗善良的同情心。
那半年,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低谷期,我的身体和心情非常糟糕。他安慰我,陪我聊天,逗我开心。在他那里,我又重新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冥冥之中,好似有一根隐形的线牵住我俩,悄无声息地将我们往中间拉拢。
一天,那个遥远的他对我说,去他那里吧,远离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像被融化了一样感动。
那天正好是圣诞节。走出机场安检口,我们一眼就认出了彼此。他从对面缓缓走来,带着浅浅的微笑。嗯,还是老样子,细细的黑框眼镜,粉色的短袖T恤,卡其色的长裤,棕色的休闲鞋,给人干净清爽的印象。这次,我才看清了他。
虽然认识的这六年来我们未曾面对面说过一句话,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一回,但他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那一幕对视,始终清晰如昨,历历如新。对,他就是我心目中想象的样子。我们相视而笑,虽然彼此都略显拘谨尴尬。
谁会想到,多年以后,我舍友的前男友,和他前女友的舍友,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两个人,就这样相遇了!难道他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吗?缘分,真的好奇妙!
出了机场,他说带我去打车,顺路看看沿海的美景。那天天气格外晴朗,他特别示意司机慢一点开,好让我多欣赏欣赏这大海的风情。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它过分美丽,甚至美得不太真实。我从未见过那么清澈湛蓝的天空,和无边无际的大海连接成线,海天同色,一望无垠。一捧捧雪白的云朵漂浮在海面上空,好像是调皮的大海吹出来的棉花糖,一伸手就能碰触。车沿着海岸线徐徐前行,在大海面前,我们倒像个缓缓爬行的蚂蚁,显得如此渺小有趣。
清爽的海风拂乱了我的长发,卷卷的浪花拍打在我的心头,柔软的沙滩闪烁着点点光芒,摇摆的椰子树挥舞着宽大的长叶,好像再说欢迎欢迎,唯独海风中散发的腥味让我不太习惯。他坐在我旁边,就像个娴熟的向导,不时伸手指着窗外,向我介绍这个城市的风景。那一刻,我只感觉像在做梦,而我成了梦幻里的公主。
大约半个小时后,我们托着行李回到了他的住处。看得出来,他有精心整理过,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还有个好晒太阳的阳台,处处都很干净整洁,好喜欢这个小窝。
这天,他人生中第一次为他的女孩洗了长长的头发,动作虽然生疏愚笨,但那双温柔的大手让我倍感温暖。我们一起出去散步,熟悉周围的环境,晚上他还带我去街市吃了当地有名的甜点。
那天,我们都没太好意思牵手,甚至我们还没找到对彼此最合适的称呼。一切来得太快,好像快过我人生中的任何一个决定。
不知是不是第一次坐飞机的缘故,半夜,我竟然发烧了,全身滚烫!他六神无主,半夜出门买药,回来时气喘吁吁地说跑遍了两条大街也没药店开门。没办法,只得打了一盆水,趴在床边,守着我敷了一夜的湿毛巾。
第二天早上,他还得去上班,我继续昏昏沉沉地睡着。迷迷糊糊中,我听见门开了,他给我带回了一碗热乎乎的粥,嘱咐我好好休息,接着又赶回办公室去了。那是我喝过的最美味、最温暖的一碗粥。
那个位于海边的城市不仅美丽,还很浪漫,一如我们恋情的开始。
我们有了专属称呼亲爱的,有了专属拉手的方式十指紧扣,有了自己厨房飘出的饭菜香,有了无名指上硬币打出来的便宜但无比珍贵的戒指,各种密码也都换上了我们的生日。
阳台上晾晒的衣服多添了一抹艳丽的色彩,电脑里播放的音乐换上了轻快的节奏,房间里明亮的灯光被说笑声打动得更暖了。他教我打跑胡子,笑话我的蠢笨;我帮他挤痘痘,享受他痛苦的嗷叫。
我们喜欢听小刚所有的歌,《冬天的秘密》被我们单曲循环,唱了一遍又一遍;我们喜欢晚上去河边散步,一步一步踩过那座美丽独特的小木桥;我们喜欢去海边吹着柔柔的海风,脚踩软软的细沙,在沙滩上画下大大的爱心,里面写上我们的名字;我们还喜欢带上相机出去游玩,一边玩一边拍,我们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串串甜蜜爽朗的笑声和大大小小的脚印。
他会在早上出去上班前在我的额头上留下一个轻轻的吻,和一堆叠好的买菜的零花钱;他会带我去办公室玩,认识他的同事,一起聚餐,一起活动,同事为我们拍合影,会打趣地说好像婚纱照,我们听了相视而笑;他同样会把我介绍给远道而来的亲戚一起吃饭,像个家人一样。
每当坐在电动车后面紧紧搂着他的腰,侧着头贴在他温暖宽阔的后背,安静聆听耳旁呼啸而过的风声时,我想那就是我愿意托付终生的男人。
如果时间可以定格,就把我留在这段光影里吧。没有未完,不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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