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发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
宁县将实行购房激励政策。为鼓励居民购房,吸纳人口进城,扩大住房内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县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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