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在哪里(新田县和桂阳合并为市)

抒情君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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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历史上的建制与变更

史前

新田县域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栖身繁衍。

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新田地域为荆楚之地。

西汉

西汉初设舂陵县,属长沙国。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析长沙国南境置零陵郡,始置泠道县。

三国

三国时,宝鼎元年(266)置营阳郡,泠道县改属营阳郡。

凤皇元年(272),将泠道分为泠道、舂阳二县,改属荆州营阳郡。

东晋

东晋穆帝永和中年(345—356),改舂阳县为舂陵县,泠道、舂陵二县仍属营阳郡。

南朝宋

南朝宋,泠道、舂陵县改属湘州营阳郡。

梁时,营阳郡改为永阳郡,泠道、舂陵县属之。

隋属营道县地,隶属荆州零陵郡。

唐武德四年(621),属唐兴县地。

大历二年(767),分延唐县西北置大历县,县治在现宁远县柏家坪区地。

五代十国

五代大梁,改延唐县为延昌县,大历县并入。

后晋改延昌县为延熹县。

宋乾德三年(965),改延熹县为宁远县,隶属道州江华郡。

明万历二年(1574),设新田城堡于今龙泉镇。

崇祯十二年(1639),永州知府晏日曙奏请分宁远县南乡(9里)、北乡(4里);桂阳州西面部分地区(今大坪塘、知市坪一带)设置新田县,以新田营地为治所,属永州。

清初,湖广行省分左、右二布政使司,永州属湖广右布政使司。

康熙三年(1664),湖广右布政使司改为湖南省(治长沙),全省分四道,新田县属衡永郴桂道(治衡阳)永州府。

民国

民国初年,改衡永郴桂道为衡阳道,新田属衡阳道。

民国十一年(1922)撤道,县直属省。

民国十六年(1927),划新田部分地区归阳明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湖南省分10个行政督察区,新田县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

1949年10月10日,新田县解放,属湖南省永州专区。

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为零陵专区。

1952年11月,衡阳、零陵、郴州三专区合并,成立湖南省湘南行政公暑。

1954年7月,撤销湘南行暑,设衡阳、郴州两个专区,新田县属郴州专区。

1958年11月,新田与桂阳两县合并为桂新县,属郴州专区。

1959年12月8日桂新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桂阳新田两县合并为桂阳县的决议》,桂新县正式更名为桂阳县。

1961年6月,恢复新田县建制,仍属郴州专区。

1962年10月,恢复零陵专区,新田县改属零陵专区。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零陵撤地设市改为永州市,新田县属之。

新田历史上的境域

明嘉庆(1639—1686)年间,新田县境域以县治(今龙泉镇)为中心,东17公里白杜窑与桂阳芹溪为界,西11公里冷水井与宁远石家洞为界,南23公里洪发圩与宁远下坠为界,北21公里门楼下东沅与祁阳塘宜源、桂阳社口源为界。全境东至西28公里,南至北44公里,总面积955平方公里。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从桂阳州西部(今新隆、陶岭一带)和宁远县东、西部各划出部分地区归新田县。此时新田地域,东临桂阳县芹溪,西至宁远县粗石,南毗嘉禾县托山,北界祁阳县塘宜源、桂阳县社口源,总面积为1021.52平方公里。民国十六年(1927),设阳明县。新田县林家源、乌江源等地划归阳明县。

民国二十年(1931),阳明县改阳明特别区,不久撤销,其划出地复归新田县。

新中国成立后,县境曾有多次调整:

1952年3月,宁远县白土乡奉家村划入新田县下塘窝乡(今金盆圩乡)。

1958年11月,新田县陶岭乡郑家村划归嘉禾县坝头乡。同月,国务院决定撤销新田县建置,其行政区域全部并人桂阳县。

196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田县建置,其行政区域仍按合县前区域不变。

1964年,桂阳县原划人新田定家村公社(今知市坪乡)管辖的星塘大队划归给桂阳县古楼公社。

1966年,宁远县保安公社许家大队吴家生产队划入新田县徐家公社(今金盆圩乡管辖)。

1972年10月,新田县十字公社崇高山大队划归宁远县中心铺公社管辖。

1973年,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原宁远、新田两县共管的中兴江山林场划给双牌县林场管辖。

1974年8月19日,划定新田、桂阳两县交界的老虎岩山权属。

1976年12月,新田县新隆公社与桂阳县古楼公社争议地界,双方协商草拟协议。

此后,新田境域无异动。南北长49.2公里,东西宽30公里,总面积1022.4平方公里,东与桂阳县的四里、六合、古楼,嘉禾县的石桥等乡接界,西与宁远县的保安、永安、鲤溪、石家洞等乡接界,南与宁远县的保安、中心铺、下坠、白土,嘉禾县的广发、石桥等乡接界,北与桂阳县的塘市、白水等乡和金洞林场晒北滩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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