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词是汉语语言运用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是一个鲜为人知的概念:一个字同时兼有两个以上词的作用或意义,同时具有两个以上语法功能的词是兼词。汉语中的兼词有三个:一个是合音词诸,一个是合意词焉,另外一个是合音合意词旃。这一讲专门谈合音又合意的旃字。
旃,音zhān,是之焉二字的合音合意词。马瑞辰通释:之旃一声之转,又为之焉之合声,故旃训之又训焉。马先生的理解大体不错的。其实旃就是之焉的合音,而其中的焉仍然是于是的合意,所以我认为应该称它为合音合意词,同归于兼词。
旃字,在《左传》中有五次是以兼词形式出现的:
例1《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旃,之+于+是(之,指玉;于,向;是,他,指虞叔)。虞公求旃通释成今天的语言就是虞公向虞叔讨要这块玉。在这句话中,求的对象是虞叔,求的东西是玉。
例2《襄公二十三年》:季孙喜,使饮己酒,而以具往,尽舍旃。旃,之+于+是(之,指具,即贵重器皿;于,给;是,他,指公鉏)。尽舍旃通释成今天的语言就是留下带来的全部贵重器皿给公鉏。在这句话中,舍的物品是具,舍的对象是公鉏。
例3《襄公二十八年》: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旃,之+于+是+助词(之,他们,指庆封一家人;于,被;是,某人;助词,吧)。其将聚而歼旃通释成今天的语言就是上天大概要将庆封一伙聚集在一起被某人杀尽吧。在这句话中,被聚而歼的是庆封一伙,执行聚而歼的是未确定的人,因为未确定,所以用了揣测的语气助词。
例4《襄公二十九年》:高竖致卢而出奔晋,晋人城绵而置旃。旃,之+于+是(之,他,指高竖;于,在;是,那里)晋人城绵而置旃通释成今天的语言就是晋人在绵地筑城并在那里安置了高竖。在这句话中,被置的人是高竖,置的地方是那里(绵城)。
例5《昭公二十五年》:臧昭伯之从弟会,为谗于臧氏,而逃于季氏,臧氏执旃。旃,之+于+是(之,他,指臧会;于,从,在;是,季氏家里)臧氏执旃通释成今天的语言就是臧氏在季氏家里抓住了臧会。在这句话中,执的人是臧会,执的地方是季氏家。
以上这几个旃分别处在动词或动词短语求舍聚而歼置执的后面,是宾语。具体拆解为,以之的身份充当宾语,又以于是的身份充当补语,当然转换成今天的语言成分可能会发生变化。例3例中的旃不仅是之+于+是,还有了语气助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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