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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9年小学
一年级新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9年南宁市小学招生工作已开始,为了让广大家长朋友进一步了解兴宁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方便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3.如果属于无房户三代同堂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必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且户口本上写明关系为(外)孙子或孙女。需要签无房承诺书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如果确实是长期租房子住的,需要签无房承诺书并提供租房合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附房东房产证明复印件、社区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一)市户籍生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且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生源。
(二)本市户籍拆迁户子女
本市户籍拆迁户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拆迁部门出具的证明、协议书和社区(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地段学校或其他学校接纳拆迁户子女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子女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将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相对就近由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进行分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宁区辖区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2.在兴宁区辖区内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记录,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有效证明;
3.在兴宁区辖区内经商或工作以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4.特殊家庭的优先(含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上午,各学校信息栏、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二)7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为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三)7月20-21日,学校张榜公布经城区教育局核准的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持学生户口本到接收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8月25日-30日各相应学校为少数错过报名时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补办入学手续。
六、温馨提示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孩子持相关材料到地段公办学校报名,或提前登录爱南宁APP-智慧教育平台录入新生信息并打印(系统将于6月15日左右开放)。不用提前长时间到校排队报名,也无需到多所学校报名、递交材料。
(二)新生报名时需填写承诺书,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行为,取消就读本校入学资格。
(三)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家长需填报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我局遵循一次性调配的原则,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做二次调配,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四)证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学校审核组收取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家长并退回材料。证件材料经审核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议家长自行联系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报名点设在各镇中心校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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