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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空缺情况,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微峨眉微信公众号、峨眉新闻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峨眉山市户籍(含居住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未取得毕业证的。

三、用工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分为两个岗位,共计招聘37名,具体如下:

1、环卫工35名:用工单位为峨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该岗位为户外作业,要求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吃苦耐劳;年龄要求为男性55岁以下(1963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的),女性45岁以下(1973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的)。

2、综合管理(公路路政协管员)2名:用工单位为峨眉山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的),身高170厘米及以上。

综合管理(公路路政协管员)岗位工作内容涉及倒班和值夜班,用工单位每年会安排派遣员工进行军事化训练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末尾淘汰的依据之一,建议男性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9:00-17:30。

(三)报名地点: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绥山镇滨河路23号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资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公司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6日9:00-17:30到公司(地址同上)领取准考证。

2、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两个岗位均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以及在面试期间主动离开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管理(公路路政协管员)岗位报考人员属退役军人的,考核成绩加5分。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环卫工岗位的体检项目:血压、身高、体重、眼耳鼻喉科、肝功、血常规、小便常规、心电图、胸部正位片。

2、综合管理岗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信息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录取人员名单等信息均会在峨眉新闻网和微峨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聘用管理

1、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司负责聘用。凡是在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中已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人员必须全额退回已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应的岗位类别执行。

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附则

1、本公告由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33-5549370。

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峨眉同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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