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索700元 「捡到别人手机刷了1000元」

抒情君 5

日前,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校门口,一名大一女生刘雪发现的手机丢了。之后,警方调取监控发现,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中年男子捡到,并开着车离开了。

而这名中年男子正是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外的一名流动商贩,但是从监控上,无法看到其车牌号码。

在晚上,刘雪父母终于拨通了刘雪的手机号码,而接电话的这名男子,称自己并不是捡到电话的那个人,这手机也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如果想要回去,一定要付给自己1000块钱。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男子才松口,说只需要给七百元。

在当天晚上23时许,双方终于聚集在校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事后,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清颜介绍,男子捡走了刘雪的手机不属于故意侵占,第二名男子也仅属于索要报酬,不属于侵占勒索。两名男子的做法可以从道德上谴责,但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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