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土地专场,咱们来关注土地摘牌、征地预公告、土地规划调整等方面的最新消息。一起来看~
土地摘牌
9月19日,潍坊高新区两宗新地块成功摘牌。其中一宗,因其位置优越而备受瞩目;另一宗则属于汶泉片区的安置用地。国际惯例,一表知所有~
2021-G17
拿地企业:潍坊鲁伟中安置业有限公司
潍坊鲁伟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8月31日,其两大股东为潍坊鲁伟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安国诚建工有限公司,均为国资企业。
成交价格:400万元/亩
楼面价:2500元/㎡
宗地位置:高新区桃园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宗地图:
宗地说明:
2021-G17号地块以输油管线为分界线,分界线西南侧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2296平方米;分界线东北侧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面积13637平方米。
该地块核定承担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为1133.0368万元,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费用纳入总成交价款,由竞得人一并缴纳。该地块需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项目建设时应满足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该地块需根据《潍坊高新区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应作为政府统筹的商品房,无偿确权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名下,确权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承担主体执行国家规定。
2021-G09
拿地企业:山东远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远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9日,是高新区国资企业。
成交价格:220万元/亩
楼面价:1435元/㎡
宗地位置:高新区樱前街以南、高新七路以西
宗地图:
宗地说明:
2021-G09号地块为高新区汶泉片区安置项目——龙景佳苑的二期用地。该地块核定承担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为1757.3632万元,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费用纳入总成交价款,由竞得人一并缴纳。该地块鼓励使用装配式建筑,不做强制要求。该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对应设计降雨量25.8mm,项目建设时应满足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该地块需根据《潍坊高新区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应作为政府统筹的商品房,无偿确权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名下,确权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承担主体执行国家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近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发布了潍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本次调整范围共涉及仓南片区、符山片区、怡园片区、大于河片区、利昌片区、卧龙片区共计6个片区,规划范围约2.06平方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在玉清西街以北友爱路以东和玉清西街以北永安路以西的两宗土地,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照2018年发布的《潍坊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该两宗地块原本规划为安顺学校和玉清街小学。
同时,玄武西街以南怡园路以西的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而该地块就是智群学校。
如今,智群学校已经建成投用,扛起了该片区的教育大旗,而两所规划中的学校也将就此翻篇儿......
此外,位于潍城区玉清西街以北、三里庄路以东、玄武西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的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照原有规划,该地块为绿地新里城项目的建设用地。
其中,位于乐川西街以北的2018-W44地块已于2018年10月22日由项目开发商拍得,也就是现今的绿地新里城二期项目;而位于2018-W44南侧的地块,目前尚未进行招拍挂。
绿地新里城原平面规划图
征收土地预公告
9月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潍征预公告〔2022〕22号)发布。
公告内容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地块位置范围: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大家洼街道新建疏港高速沿线。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央子街道韩家庙子村、横里路村;大家洼街道周疃二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地块拟用于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管理中心、央子街道、大家洼街道及潍坊疏港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拟于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 批复的滨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Ⅳ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9万元。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5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潍坊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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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潍坊楼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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