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派遣到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的;
4.曾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终身禁考的,或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现工作岗位有明确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8.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聘用制人员共计40人,具体派遣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http:// www.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 ylrsrc.net/)及有关媒体发布。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也可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时间:6月21日-7月6日,工作日早晨9: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29-87035350或87035080。
三、报考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将个人简历(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邮箱ylrczp@yangling.gov.cn,由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提出初步筛选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 ylrsrc.net)填报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做任何更改。
因岗位报名人数不够规定比例不予开考时,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自行登陆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调整到其他岗位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 面试成绩*0.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不受招聘计划数量限制,采取面谈 考察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的,免除笔试环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通过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岗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和体检阶段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和管理
对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杨凌示范区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逐级晋升级别。对聘期内表现优秀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可择优转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资历,分别聘为高、中、初级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聘用后,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杨凌购买住房的,分3个年度补贴10万元。聘用制人员无自有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士三个层次,分别按人均不少于50平米、30平米、20平米标准保障住房,期限最长3年。无房源可以分配时,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认真查阅招聘岗位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误报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对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成绩无效处理。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招聘工作。
(八)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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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赵桃子
审核:杨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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