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来了
大学生们即将回归校园
有的同学可能担心
放假期间
自己的驾考仅完成部分科目
未完成驾考科目
该如何应对?
能否将驾考转入学校所在地
继续考试呢?
别担心
下面蜀黍就来为大家解答
01
未完成驾考科目该如何应对?
答:三年内完成即可。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划
重
点
也就是说,你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已取得学习驾驶证明,考生需要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三年内完成考试。未完成的科目,可以利用寒假、暑假时间继续完成即可。
02
能否将驾考转入学校所在地继续考试呢?
答:可以。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划
重
点
由于居住地发生变更,且符合以上规定中相关申请车型的,可以向高校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在现高校所在地继续完成其他科目考试。
温馨提示
1、申请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到当地车管所即可申请办理变更考试的业务。
2、申请人各科目考试合格后,可在居住地领取驾驶证。
3、申请人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由转入地和转出地次数累计计算,各科目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5次,第5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你学会了吗?
为满足大学生返校的驾考需求,我市车管所将持续关注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情况,适时调整、追加考试计划。
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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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将一一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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