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女职工怀孕了可以休产假,但是产假从什么时候休?休多少天?
有人问保叔:女职工想提前两个月休产假可以吗?产假期间的工资又该如何发?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呢?
关于这些问题,保叔来一一解答。
一、员工产假究竟怎么批?
1、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休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孕期女员工可以在预产期前15天向单位申请产假。
按照文件规定,产假可以提前15天休,如果员工提出超过15天休假,单位可以结合工作情况,采取事假的形式给予批准。
2、除了产假外,其他生育假期如何放?
我们都知道女员工生育后有产假,可是如果女员工不小心流产,是否也有产假?
以福建省为例: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具有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
另外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女职工生育过程可以休息的假期类型、休息时间,保叔为大家整理了一个表格:
二、孕产期相关的假,工资如何算?
1、产假工资
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根据福建省的医保局明文规定,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在发放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不用支付员工工资,超过领取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公司应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员工满足计划生育的,但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公司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支付产假工资。
2、生育津贴
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顺产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原来98天延长到128天, 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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