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贷款利息多少(2021年装修贷款利息多少)

抒情君 7

【原告诉称】:

原告系上海市长宁区某路某弄17号某室房屋(以下简称涉讼房屋)的业主。原、被告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部分承包涉讼房屋的装修工程,合同总价款为56,000元。

原告依约支付部分工程款并提前支付进度款,但被告多次单方面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原告认为被告在现场测量后对房屋装修报价时应已考虑到全部的施工内容和项目,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工程量或者变更合同项目单价以增加合同总价款,然被告以原告不支付增项工程款为由擅自停止施工,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遂涉讼。

原告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于2021年12月27日解除;2.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款56,976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56,976元为本金,自2022年3月14日立案之日起按LPR标准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8,000元。

【被告辩称】:

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作答辩。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

2021年10月18日,原告(发包人、甲方)与被告(承包人、乙方)签订《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装饰施工地址为涉讼房屋;承包方式为部分承包;总价款为56,000元,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款)的5%,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确认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施工日期自2021年11月8日开工,施工工期为60(工作日);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于签订合同当日、开工当天支付10%、20%,5,600元、11,200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支付35%,19,600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支付30%,16,800元;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当天,支付5%,2,800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支付100%;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结清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提出方按结算价款20%赔偿,解除本合同。随合同附件有施工预算(汇总)、(基础)、(主材)。

同日,原告支付5,600元。

2021年11月2日,原告支付11,200元。

2021年12月12日,原告向杨国华支付18,000元。

2021年12月18日,原告在微信群发送怎么又要补钱,还有没有完,为什么要我来补钱,微信名装修美好装修发送瓷砖预算数量和实际送的数量有增加,数量实事求是的,微信名崛起发送面积不够,原告发送那以后还有什么要补钱的,不能没完没了,微信名崛起发送付好一会发货了,晚上能到,

原告发送那预算怎么算的,微信名崛起发送预算是大概估一下,实际要根据师傅现场测量来的,这里面还有损耗,设计师不可能算准的,原告发送那你说清楚以后还要增加钱吗,

微信名崛起发送这个要根据你家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原告发送是你们写的合同对吗,合同对你们有利就按合同,合同对你们没利就按实际算,这是什么理,

微信名谢清波发送墙砖240片,地砖105片,实际平方在这里,不行只能叫车子回来了,微信名崛起发送谢清波,不要送了,微信名装修美好装修发送差价补好马上送,原告发送你后面还要补差价吗说清楚,

微信名装修美好装修发送抓紧时间,平方实事求是,不会多收的,原告发送我钱已经付了不少。原告通过微信支付2,576元后,微信名崛起发送谢清波,发货吧。微信名华发送崛起,尽快安排窗户测量下单。

2021年12月20日,李光明发送图片及微信业主看一下,没问题把差价补一下,我们就可以下单了,图片载明补差价5,735元,微信名崛起发送刚才业主给我打电话了,窗户业主自己做了,同意支付25个点的管理费和所有优惠取消,赠送的取消,

原告发送是的,窗户业主要求自己做扣除预算4,500元,微信名崛起发送同意你自己做,原告发送经理我想和你碰个头好吗,微信名崛起发送你都同意支付25个点的管理费,同时取消所有优惠和赠送的,我肯定同意的,不需要碰头,在微信里说就行,都能看到,原告发送就是在扣除6,100元预算里给你25%是吗,微信名崛起发送是的。

2021年12月27日,原告在微信群发送上海捷嘉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我是云雾山路业主,你们已经多次违约,我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把留在我家里的东西拿去,微信名何监理发送杨队长:和房东好好沟通协商一下,

原告发送去和我律师讲,微信名装修美好装修发送瓷砖也到了,抓紧干,原告发送和我律师讲,你们已经多次违约,去和律师讲,微信名何监理发送杨队长:抓紧安排工人进场施工,原告发送如果你们的东西不马上拿走我就处理掉了,

微信名崛起发送怎么好好的又发这么大火呢,什么情况,单方面解约,你要付违约金的,原告发送给你们两天时间把东西拿走否则我处理了,法庭见,微信名装修达人发送那违约金付好我们东西拿走,

微信名崛起发送不是你说让我们把东西拿走就拿走的,你私自动一下我们东西试试,杨队,在没有解除合同之前,他没有权利动工,他敢擅自动工,把门给他封上,杨国华发送收到,微信名崛起发送上来什么都不说就让我们撤场,法庭见就法庭见,现场不准施工。

2022年2月21日,微信名华发送家里什么时候有人工人过去拿用具,原告发送后天早上9点,过几天我通知你,微信名华发送什么叫你过几天?,原告发送这几天我忙,微信名华发送你很忙是吧,你很忙,原告发送从明天到28日都可以来拿你们的东西。

微信名华发送我刚刚就跟你说过了,你去公司把单结掉,原告发送捷嘉装修公司,请你们放在我家里的工具和材料在本周内拿走,否则我处理掉,后果你们自负,微信名华发送去公司把已经产生的工程量结算了,

原告发送8月26日法院结算,微信名华发送在没有收到公司正式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可以动房子的任何东西,原告发送是我房子,不是你公司房子,微信名华发送问题是没人付工人工资,合同是你业主签的,

原告发送合同上要多少钱而你拿到多钱,微信名华发送我拿的是合同之外水电工程量你额外增加的费用,原告发送你认为有理去法院讲,微信名华发送跟合同不发生任何冲突。

原告为本案诉讼支付律师费8,000元。

审理中,经原告申请,本院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被告就涉讼房屋已完工进行造价鉴定,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结论为,被告已完工程造价金额为11,496元。

【法院认为】:

原、被告签订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与法无悖,理应受法律保护。从双方微信沟通来看,被告多次向原告提出增加价款,然被告仅完成了小部分施工量,实际收取的装修价款却已经超出合同总价,显然在此情形下,原告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微信告知被告解除施工合同,确事出有因。

再者,从该日起,被告也停止施工,且后续被告要求原告结算并取回工具和材料。综上,被告以其自身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故原告要求确认施工合同于2021年12月27日解除,本院予以支持。

故被告已收取的工程款45,480元应予返还。关于利息损失,应以45,480元为本金,原告其余主张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律师费,并非必然发生的费用且缺乏相应依据,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鉴定虽由原告提出申请,但被告未到庭应诉,需对涉讼工程造价进行确认,故本院认定鉴定费由原告负担383元,由被告负担1,517元。

【判决结果】: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徐某与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于2021年12月27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某返还工程款45,480元;

三、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某支付利息损失,以45,480元为本金,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四、驳回原告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4.40元,由原告徐某负担427.40元,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97元。

鉴定费1,900元,由原告徐某负担383元,被告上海捷嘉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