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海口的李先生收到了朋友送来的几盒蛋黄酥。可前几天,他满心欢喜地准备享用好友馈赠的美食时,却发现这些在保质期内的蛋黄酥,竟然发霉了。
当事人 李先生:中秋节前朋友送了五盒饼,当时也吃了也觉得没什么问题,然后就到(10月)10号左右的时候我们再打开,就发现发霉了,我们就看下保质期,保质期30天 才过了半个月怎么会发霉呢。
记者注意到,每个礼盒中装有六个蛋黄酥,还剩下的20个蛋黄酥,其中有15个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霉变。李先生介绍,这款蛋黄酥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单位是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24号,保质期30天。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才过去十多天就出现霉变现象,这让他产生了各种怀疑。事后李先生也通过客服电话与嘉艺坊方面取得联系,对方告知他可以到门店进行产品赔付。
当事人 李先生:这个不是赔付的问题,这个产品你卖了多少消费者,那这些消费者有没有得到追溯,溯源和处理,这个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不是几盒饼的问题。
为了弄清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霉变的原因,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也来到了嘉艺坊方面指定的门店了解情况。
嘉艺坊海垦店 负责人 刘女士:可能是他们交接不对,贴错,因为工厂的打包员跟我们门店是不一样的(记者:大概出售了多少盒?)好像就是一个团购,有50盒,就一批的,中秋节就一批。
嘉艺坊方面表示,他们生产的蛋黄酥保质期是5天,可能是因为工厂那边的包装环节出现了问题,才将保质期打成了30天。另外,嘉艺坊方面称,这批蛋黄酥没有直接对外售卖,而是一家公司团购后,他们再做好包装销售给对方。对于出现的问题,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海垦监督管理所 工作人员 杨继伟:如果贴错标签,毫无疑问在生产环节就出现问题了,那我们就会直接去他的生产厂家来调查核实情况,如果说造成人身损害了,相对应的消费者的话,他们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走违约走侵权都可以,对我们来说他还得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嘉艺坊海垦店 负责人 刘女士:公司现在会把这一批,就是说你跟我们购买了多少盒,会跟你对接,跟你联系,看一下还有多少,一定要把那批货追回来的,具体怎么赔付的话,我们也可以根据客人的意见,我们都可以商量。
现场,嘉艺坊方面也将李先生带来的变质产品进行了退换,并承诺会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针对此事,海垦监督管理所也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最后的结果出来后,才会作出最后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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