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份以来我校两位专科学历教师教育局要求必须学历达到到本科。缴费不是很多,教育局要补贴一部分,学习分两种形式自学和函授,自学缴费少难度大,而函授缴费钱多一点难度小一点。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回事?结果今天看到《新教师法》中的条款得知了答案。
《新教师法》明确规定: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准入学历标准。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二十多年前的中专相当于现在的211,随着社会的发展,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的学历,适应社会的发展,这就说明我们的国家在不断地发展着进步着,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断地努力学习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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