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年,隋炀帝对南北朝后期的官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即尚书省、内吏省、门下省,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分别掌握执行、决策和审议大权,互相牵制,最后集权于皇帝。在尚书省下,有分吏、礼、兵、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工六部、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隋炀帝又在583年将以往州、郡、县三级地方机构改为州、县两级制。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改善吏治和加强中央集权。
特别声明:文章来源用户上传并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内容仅供参考。
581年,隋炀帝对南北朝后期的官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即尚书省、内吏省、门下省,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分别掌握执行、决策和审议大权,互相牵制,最后集权于皇帝。在尚书省下,有分吏、礼、兵、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工六部、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隋炀帝又在583年将以往州、郡、县三级地方机构改为州、县两级制。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改善吏治和加强中央集权。
特别声明:文章来源用户上传并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