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昨日疫情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21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无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解除隔离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
新增1例确诊病例在抵榕后按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定点隔离医学观察,于11月18日报告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专车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隔离期间出现临床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11月21日诊断为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11月2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17例,治愈出院214例,在院治疗3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3例;现无境外输入疑似病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21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无新增本土疑似病例。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9例,解除隔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0例。
我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5例、无症状感染者354例;无本土疑似病例。
三、密切接触者
截至目前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8546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3929人,其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福州最新通告
截至11月22日8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区15539个,低风险区988个,涉31省228市838县。高、低风险区实时信息以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方法详见附件2)、各地区官方公告为准。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符合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三天三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措施实施时间均以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已经超过7天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具体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详见附件1。
二、西藏、新疆、广东广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河南郑州、重庆、河北、甘肃兰州等省外入(返)榕的人员:5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抵榕时务请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风险区域(见附件1)。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一览表
2.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葵花码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
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一览表
【附件2】
国务院客户端
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葵花码
(长按识别下方葵花码即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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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疫情风险地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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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福州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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