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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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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
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要看你是怎样受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icon》第三章第14条第六款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款规定有三个要件:
(一)、上下班途中;
(二)、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如果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要看你上班的单位是什么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icon的权利。
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即发生在劳动关系中。
因此,只有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才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那么,如果下班回家路上受伤,发生在军队、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团体工作人员身上,叫公伤,而不是工伤。
公伤,即因公受伤,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调整。公伤的认定条件要比工伤的认定条件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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