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剧蔓延扩散,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辖区内重点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行一类防控管理场所对机场、车站、医院、诊所、酒店(宾馆)、出租屋、抵边乡镇村委会(村小组)等场所实行一类防控管理。凡进入以上场所人员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亮码及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场所每日一消毒,酒店(宾馆)入住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住。二、实行二类防控管理场所对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商业中心、超市、农(集)贸市场、村(居)民小组、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吧、网吧及娱乐场所实行二类防控管理。凡进入以上场所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场所每日一消毒。各类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疫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三、实行三类防控管理场所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机关住宿区、居民小区、饭店、健身房、室内运动场、泳池、美容店、按摩店、足浴洗浴中心、夜市、步行街、烧烤摊、室外运动场所等区域实行三类防控管理。以上场所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体温检测、每周至少两次消毒等防疫措施。四、严格防控管理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告,做好疫情防控分类管理措施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查,如有发现不按通告落实防控管理措施的场所和区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同时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五、严惩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各管控区域在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亮码过程中发现红、黄码人员及体温高于37.3度人员时应立即上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处置(联系电话0691-3069907,3069908)。对拒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拒不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管理的、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的、发现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显示为红黄码人员及体温高于37.3度人员不及时处置和上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施露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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